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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题班会材料为什么会上热搜?

2022-12-31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新京报讯(记者 吴梦真)“我那天出门办事,路上着急,看到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上面的钥匙还没有拔,就‘借骑’一下。”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外大街派出所抓获一名偷盗他人电动自行车违法人员,其如此解释自己的行为。

  事情发生在12月5日下午,朝外大街派出所接市民报警称自己丢失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经民警了解,报警人前不久攒钱买了辆电动自行车,一直骑着上下班用。可是当天晚上下班时发现,停在原地的车不见了。在找了半天也没有收获后,他只得报警求助。

  接警后,派出所副队长袁思南、民警李小飞立即展开调查。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当晚将车子骑走了,该男子骑了一段路后又将电动自行车放在了路边,随后步行离开。民警随即行动查找这名男子,通过走访、调查、核对最终确定其身份为王某。

  因为王某行踪不定,经过了大量工作,近日,民警找准时机在王某单位内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经审讯,王某十分“爽快”地承认,是他骑走了电动自行车。他说,当天自己出门办事,路上因为着急嫌走路太慢。而恰在这时,他看到了那辆电动自行车上面的钥匙还没有拔。犹豫了一会儿,王某决定暂时“借骑”一下,于是便将车子骑走了。

  王某声称自己就是想“借骑”一下,还说自己打算还回去。但这一切都不能成为其“顺手牵羊”偷盗他人电动车的理由。电动自行车属于报警人个人合法财产,未拔钥匙只是使该物品的防盗性能减弱,并不是要放弃该物品。在车主不在场且未经其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车骑走、占用是违法行为。目前,王某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时,请务必养成“离车必锁车”的良好习惯,应尽量选择正规停放区域,切不可随意停在路边。另外,未经车主许可而随意骑用他人自行车、电动车是违法行为,切不可因为其未上锁或未拔钥匙而心起贪念。像王某那样以所谓“借骑”的名义而行违法之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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