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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舟过安仁改写成短文这是个什么梗?

2023-01-20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共有产权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但是封闭流转,不能进入商品房市场,对商品房是很大的利好;

  3、本次文件对人才房只字未提,虽然可售型人才房产权性质属于安居房,但是否确定划分为共有产权房有待确认。

  而根据昨天拟定的管理办法,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出租的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想当年有多少人把商品房买在父母名下,自己来申请安居房,10年之后套现获利,这种漏洞居然存在10年。

  很多人就慢慢排,等个3年都不去选。而有地段好的房子才会一拥而上,这让刚进轮候库的新进人才苦不堪言,有一种好房子永远轮不到新人的感觉。

  现在加了一条:连续三年未提出认购申请,即退出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册。也就是说,之前那些等等党,等等看更好的房源有没有机会。

  从目前安居房轮候库看,轮候人数已经超过19万,即将突破20万大关。按照最新规定,深圳停建安居房,那19万大军中最多还有2万个幸运儿,还能买到最后一批安居房。

  对于新旧申请的政策衔接问题,文件也给了规定:原来安居房轮候库的大军们也可以申购共有产权房。而最新加入共有产权房的轮候人排在原来的安居房申请人之后。

  但是文件提出,已经买了以前安居房的继续按照228号令执行,也就是说之前买的安居房还是可以十年之后取得完全产权的。

  文件指出,居住用地不得低于总用地的30%,其中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不得低于10%。深圳将整合各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而产权不清晰的地块,比如小产权房,农村集体房等。

  至此,深圳买房人有以下出路:1、买100%产权的商品房;2、买封闭流转的共有产权房;3、可售型人才房?(暂未确定产权情况)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登记时,应当按照规定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注记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共有份额及封闭流转等。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配售两次后仍有剩余房源的,主管部门可以结合住房供需情况、项目情况等因素,将供应对象调整为本市常住居民,或者将房源性质转为租赁住房等。具体项目的处置方案由市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的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以内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需要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的,可以向代持机构申请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

  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五年收购的,收购价格按照购买价格确定。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五年收购的,收购价格计算公式为:收购价格=购买价格×(1+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综合考虑本市住房困难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水平等因素,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购房人产权份额和政府产权份额应当在配售通告、买卖合同中明确。

  2、四人以上家庭配售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数按照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申请人自愿认购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市、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配售面积标准,经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深圳正式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方法对楼市需求的分流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面有多大,还需要看管理方法更多的细节。

  此前,深圳人才住房和保租房对楼市需求的分流已经很明显了。当前房价不涨,或者即便涨,幅度也比较小,许多无房的年轻人便会转向租或买公共住房,对商品房市场而言,短期存在一个分流。

  当然这也是楼市政策希望达到的目的,解决一些人低成本扎根深圳、实现体面居住这两个需求,未来再转向买房,这是政府构建“先租后买”体系的重要环节。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契合了国家认定的模式,也终结了深圳发售型保障性住房原来存在的过了限制时间后即可上市交易的市场漏洞,终结了在此类住房领域的投机心理和投机行为,让保障性住房更具公共利益属性,更具公平属性。

  不少人可能对共有产权住房形成新的期待。不过,按照这次公布的文件精神,我认为深圳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这类住房存在未来市场空间收窄的可能性。

  因为,一方面,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其市场面本来就不宽,另一方面,过去人们热衷于购买此类发售型保障性住房,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在经过若干年限制后,可以进入市场自由交易。

  根据市场实际表现,过去此类住房的增值空间大都在10倍甚至更高收益以上,这无疑具有极大的诱惑性。

  而这次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实施产权封闭流转,这等于堵死了未来自由上市交易的空间,也就堵死了通过这条路发财的梦想,因此,很多本来够条件的人可能不再选择进入这个封闭的市场,转而继续存款伺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寻求公租房居住,这必然导致共有产权住房市场的空间收缩。

  文件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文件没有提及也是出售型的人才房的替代问题。这表明,人才房的归属仍然存在变数。

  我认为,深圳的人才房在根基上存在不公平问题,它的改革是必然趋势。这次偏偏没有动它,这是一个“悬案”。

  可见,深圳的保障性住房改革仍在路上,不排除在未来某个时点上,深圳的人才房也正式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系列。

  深圳的共有产权住房目前刚刚提出概念,还没有进入试点操作,今年应该属于试点期,相信经过一两年的实践检验,会对其政策加以调整修改,那时候,共有产权住房从概念、定义、政策、策略、措施、实施流程、监管等等,将更加合理顺畅,更符合广大市民住房的实际需要。

  由于共有产权住房涉及的范围比较有限,只是户籍家庭,甚至由于其封闭模式,还可能导致其原有的市场收缩,因此它的推出,对当前的深圳房地产及楼市的住宅产品结构会有一定的改变,但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无论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都不会明显,大家不必担心。

  1、共有产权更像安居房的升级版,大体上申请条件都差不多,但对流转交易做了更细致的限制,比如满5年才能封闭流转,中间有个代持机构,房源都集中在这个中转库,只能转给有资格申请共有产权房的人,相当于不能在市场上交易,没有什么绿本转红本,更不可能有侨香村龙悦居那种巨大的套利空间了。

  2、退出机制,比如买房了迁出户口了,就要被收购,以前安居房也是一样的,只是现在明确了收购价格,原价+存款利息,相当于你把钱存在共有产权里,有得住也不会让你亏利息。

  3、不要再代入商品房的逻辑来判断共有产权房价值,别谈什么升值涨幅,这完全就是两套逻辑。这就是保障刚需居住的,买不起房的有个盼头。想要更大面积更好品质更高涨幅,出门左转买商品房。

  4、目前确定的人才房不受影响,但未来转让大概率也会受到限制,毕竟它是保障体系里的一员,住可以,靠它赚钱不行。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买”,就看你需不需要,当你用商品房那套去衡量它的价值,就说明你根本不是受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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