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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2024-04-20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近日,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肇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根据施工安全需要,工程参建单位应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通知》鼓励参建各方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主动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积极扩大智能建造技术产品适用范围,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风险。各级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推动项目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视频线上安全监控巡查机制,推进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

  此外,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风险特点和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内涝等风险,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等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医疗应急装备和抢险救援设备,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强化重要时间节点提级管控制度落实,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通知》提到,各地各部门重点检查企业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承建项目含超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已超期且仍未完成隐患整改、上年度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上年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参建企业。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无证施工等违法建设行为,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对应办未办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而将工程项目肢解后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相关责任主体,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严禁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严禁“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更有效地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存在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以及无资质、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必须对所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情况要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从严限制其招投标。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经济处罚率不低于15%的规定,对存在违反危大工程管理规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严格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推动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内部员工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奖举报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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