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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阳的后裔口哨插曲是个什么梗?

2022-12-28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股票简称: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公司已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重整工作,根据《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中“先重整,后引战”的相关安排,已预留531,776.87万股用于引进战略投资人。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供销基金”)的《投资意向函》,于2022年10月26日与意向战略投资者新供销基金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收到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2022年10月26日《关于与新供销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截至目前,除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外,公司尚未与任何意向战略投资人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公司能否与意向战略投资人达成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意向战略投资人不受任何约束,未来是否会退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则披露意向战略投资人引入的有关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作为供销大集的控股股东,将由其或协调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向海航商控询问,其增持计划尚未到期,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及子公司涉诉情况详见2022年9月3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年9月1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2年10月20日《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目前尚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进展,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年审机构出具的重组标的2016-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审计报告,盈利补偿方2018、2019、2020年度均未完成业绩承诺。对于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的补偿,相关盈利补偿方还存在220,558.37万股未履行对应的补偿义务,其中: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109,986.97万股,因其于2021年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向其重整程序申报业绩承诺补偿债权,目前海南高院已裁定确认债权124,914.30万元,公司尚在办理相关受领流程中;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110,571.40万股,公司继续向相关承诺方追偿。对于2020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对公司、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详见2022年9月14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对于2020年的业绩承诺补偿将依据后续相关程序确定补偿方案后实施,公司将督促盈利补偿方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同时,公司也会通过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调,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依法合规的解决业绩承诺事宜,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经公司核实,在本次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09号),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及时予以回复,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1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㈠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6日、2022年12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因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㈢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亿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77.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3.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0.29%,公司仍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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