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二手

消防中控员肚子疼脱岗如厕三分钟被解雇法院:公司违法

2024-04-19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北京一家食品公司的消防中控员李某因肚子疼脱岗如厕三分钟,被公司以“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近日,记者从北京顺义法院获悉此案,法院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欠妥,需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万余元。

  据了解,李某是北京一家食品公司的消防中控员。根据应急部门的规定,企业中控室需实行7×24小时不间断值守,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睡岗、酒后上岗。如有必要离开岗位,必须经过当班领导审批,并有具备值班资格的人员接替后方可离开。该食品公司因此对消防中控岗位制定了特殊规定,若职工因脱岗被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监查发现,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022年11月15日,李某与同事曾某和姚某共同值守公司的两个监控室,其中李某和姚某分别为两个监控室的主班,曾某为机动人员。11点多,李某肚子不适需要去卫生间,在得知机动人员曾某不能及时到场后,李某联系了另一监控室值守人员姚某,姚某表示将过来,但因肚子过于疼痛,所以没等到姚某到场,李某便先去了卫生间。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姚某曾对李某说“你先去,甭等着我,我一会儿就过去,走你的”。

  因为这次脱岗行为被应急部门监测到,公司被通报批评。11月21日,李某收到公司下发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书指出,李某在11月15日11时42分16秒至11时44分55秒脱岗,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李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客观上确有脱岗行为,但一方面李某脱岗的理由为肚子疼需去卫生间,时间较短,是正常生理现象并非主观逃班行为,同时李某多次联系同事来尽量避免脱岗行为发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另一方面,李某的岗位涉及公司安全要害,故公司在进行岗位安排时应充分考虑各种突发情况,事发当日三人值守两个办公室,而某食品公司又对机动人员安排了其他工作任务,此种工作安排势必会导致脱岗风险的增加。综上,法院认为某食品公司所作出的解除行为欠妥,应当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万余元。

  法官提醒,针对特殊岗位,用人单位应设置相应保障措施,例如配备更多机动人员应对突发情况,避免劳动者因客观原因脱岗而造成潜在风险。广大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的过程中应合法、合理,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通过关爱员工、尊重员工的方式来塑造和谐的劳资关系。

本文地址:http://www.mafwo.cn/ershouqiche/2024/xfzkydzttgrcsfzbjgfy_gswf_72691.html


  • 本网转载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