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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大状师主题曲是什么原因?

2023-03-22编辑:admin(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没有必须15天,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限制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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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由单位申报基数、代扣代缴。

  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南宁失业金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月份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月份相对应,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南宁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

  南宁失业金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南宁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也不会因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导语】: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没有必须15天,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无时间限制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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